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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不单行!中路股份实控人收警示函后,控股股东股份又遭拍卖,公司控制权或将变更

时间:07-23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161

祸不单行!中路股份实控人收警示函后,控股股东股份又遭拍卖,公司控制权或将变更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赵奕 胡金华 上海报道日前,中路股份(600818.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路集团”)近日已通过司法拍卖被动减持410万股,其持股比例降至24.83%。后续,中路集团所持有的3691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将于8月4日进行拍卖,如拍卖成功并过户完成,中路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变为13.35%,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同时,因对上交所年报监管函的回复中未提及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中路股份还收到了上交所发出的二轮监管函。而就在不久之前,由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未履行补偿承诺等问题,中路股份前后两任董事长均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就此相关问题,《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中路股份,其董秘办工作人员仅表示,无法回答相关问题,公司目前一切工作正常,具体情况以公告内容为准。今年以来,中路股份股价始终震荡下行。在公告发布后,其股价在7月19日和20日两个交易日内连续下跌,21日股价虽然小幅度回升,截至7月21日收盘,中路股份报收17.72元/股,日内微涨0.28%,但盘中一度跌至17.51元/股,刷新年内新低。控股股东或存变更风险公告显示,本次拍卖股份占中路股份总股本的11.48%。如拍卖成功,中路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变为13.35%,有可能导致控股股东身份发生变化。对此,一位资本市场从业人员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发生变动,那么公司的经营战略、管理层和发展方向也将可能随之发生变化。这对企业来说可能会产生不确定性和风险,需要进一步关注新的控制股东的意向和决策。2022年年报显示,陈荣是中路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与陈闪为父子关系。2014年,陈闪接替陈荣,担任中路股份董事长职务。根据中路股份2023年一季报显示,目前公司股权相对分散,第二到第九大股东均为境内自然人,第二大股东张源仅持有公司1.24%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当前中路集团因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总金额超过13亿元。此外,中路集团从2020年开始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被最高人民法院公示为“失信公司”。今年1月,中路集团还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关控股权的变更事宜,中路股份曾在6月公告称,中路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391.90万股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至海南众合,委托完成后,海南众合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26.11%,拥有公司最大份额的可支配表决权,委托期限为3年。对此,上交所于6月21日向中路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表决权受托人的具体情况,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海南众合取得公司表决权是否与中路集团资金压力、股份质押等事项存在关联。7月1日,中路股份曾发布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告,截至目前,中路股份仍旧未回复上述问询内容。另外,7月19日,因对上交所年报监管函的回复中未提及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中路股份收到了上交所发出的二轮监管函。早在今年5月27日,上交所针对中路股份2022年报下发监管函,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原因、发生金额、风险敞口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等。但7月18日,中路股份在回函中并未回复未决仲裁的相关问题,主要原因系未决仲裁事项涉及商业秘密,故暂缓披露。监管函指出,2022年报显示,中路股份全资子公司永久公司因涉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未决仲裁案件,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永久公司因此计提预计负债4111万元,同时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中1334万元因仲裁事项被冻结。该重大仲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影响重大,属于《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同时,公司所涉仲裁金额合计达5967万元,占2022年归母净资产的比重达10.20%,已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中路股份因永久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已计提预计负债,并有部分货币资金被冻结,相关仲裁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风险损失。此外,案件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存在多名仲裁申请主体,即已存在较多知情人。因此,上交所要求中路股份对所涉未决仲裁的具体情况尽快回复,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透镜咨询创始人况玉清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延迟披露重大利空信息,可能是为了防止股价过早下跌,保护大股东,以免过早爆仓。两任董事长均收警示函记者了解到,中路股份实控人陈荣曾是上海投资圈叱咤风云的人物。公开资料显示,2002年,陈荣就以9000万美元(按彼时汇率计算约合人民币7.45亿元)身价入选《福布斯》内地百富榜第89位,并在此后连续多年上榜。巅峰时期,除中路股份外,陈荣还曾手握陆家嘴(600663.SH)、中华企业(600675.SH)、紫江企业(600210.SH),以及众多拟上市公司股权。而这位曾叱咤上海滩的投资大佬却在近期收到了监管警示函。7月13日,中路股份发布公告称,陈荣、陈闪父子及上市公司,因未履行业绩承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等问题,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事情起因要追溯至2014年,彼时,中路股份实控人陈荣将个人持有的路路由公司10%股权以1000万元转让给中路股份,并承诺在限期内通过外来投资者大幅溢价增资,使估值增值20倍。若增资未完成,陈荣以20倍增值价格,即人民币2亿元回购该等10%股权。2015年,路路由与紫辉鼎莅签订《增资协议》,拟按整体估值60亿元向路路由增资3亿元,陈荣的对赌承诺将终止。经上海证监局查证,2016年6月20日至23日,陈荣通过资金循环转账方式构造紫辉鼎莅向路路由汇款3亿元的资金流,实则参与循环的资金于2016年6月23日最终均回到原始出资方。但路路由实际并未成功增资,陈荣也并未完成对中路股份的对赌承诺,且截至目前仍未履行向中路股份回购路路由10%股权的承诺。不仅如此,2017年,中路股份的参股公司中路能源曾收到中路集团的1.98亿元投资款,2019年中路股份称该增资款已全部实缴到位,但实际上,汇款一日后,中路能源又向中路集团汇出1.98亿元,此后上述其他应收款一直挂账,未披露该增资款已被中路集团归集的情况。上海证监局认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陈荣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闪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二人和中路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事实上,近年来,中路股份的业绩情况起伏不定。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公司归属净利润分别为506.79万元、-6303.35万元、9613.36万元、3712.13万元及-7632.85万元;同期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467.7万元、-5866.84万元、796.75万元、-1289万元、1336.16万元。对于2022年的亏损,中路股份在年报中指出,为促进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合理配置公司资产结构并回笼资金,公司积极协议出让股权性财务投资,继续减持路德环境股票,由于公司财务性股权较多,30家列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企业营收大多下滑、盈利锐减,导致公允价值大幅下降引发公司出现亏损。值得注意的是,中路股份此前已布局多年的高空风能发电项目至今尚未盈利。在2022年年报中,中路股份披露,国内首创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安徽绩溪高空风能发电示范项目”恢复建设,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地面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正持续进行试验调试中。中路股份在2022年年报中表示,接下来将积极推动加快高空风能发电技术项目研发的进展,积极创造条件在其他地区继续建设试验。但其也坦言,高空风能发电商业化运营目前尚无先例,发电站项目竣工投产运营时间及能否达到预期的发电要求具有不确定性。在况玉清看来,业绩的不稳定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主营业务自行车领域的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导致的,这个市场其实有机会,只是它的产品没能很好打动消费者。而对于高空风电的跨界转型,况玉清则认为,今后的难度会越来越大。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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